根据市编委武编[1981]34号[1995]102号、市建委武人建[2000]39号文件及武政[1987]54号文件规定,担负以下职责和任务:
(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城建档案、建设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受市建委的领导。
1、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对建设系统列入城建档案业务范围的单位和部门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2、协调和组织全市地下管线普查,接收和编制地下管网图并进行动态管理工作。
3、负责本市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验收。
4、负责统筹规划武汉市建设信息系统的建设、业务指导及运行管理工作。
5、负责武汉市地方志、建设口的修史编志、《武汉建设年鉴》编纂。
6、《中国建设报》武汉记者站的组织、协调工作。